今日主筆林風
  排污沙漠更該反思招商病
  連日來,騰格裡沙漠被企業排污污染的新聞引起廣泛關註。在寧夏中衛市,一家企業因多年來將污水池建在沙漠中污染環境,廠區被永久性關停。
  向沙漠排污,刷新了人們對執法缺位和環境惡化的感知。如此惡行,必然要被嚴厲喊停,加強問責監管。但這終究是“馬後炮”,很多悲劇,從招商開始就可避免。
  一些地方政府有著嚴重的“招商病”——不論地方實際、不管環境承載力,只要能帶來GDP和就業,任何企業都可“上馬”。此次排污涉事企業在建廠時就是老廠子、老工藝,環保設施跟不上,只有眼看直排直放。更要命的是,一旦招商落地,這些“帶病”企業往往請都請不走。中衛市環保局稱,“只有搬遷才能解決根本問題,一般的整改沒太大實質效果”。這是多麼痛的領悟!但是,這些後果在招商之初不就應有考量嗎?
  不是什麼錢都能掙,不是所有企業都能引進。招商引資是門技術活,要因地制宜、長遠謀劃。有必要優化考評指標,治治地方政府的“招商病”。
  撞人不救於情於法不能忍
  9月5日,在溫州市區,一名女司機駕車將人撞飛後拒不下車。面對路人指責,她表示“我會賠錢”“不關你們事”,引起大量圍觀群眾不滿。據悉,傷者已因傷重不治身亡,肇事女司機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。
  撞人後不下車不救助,於情於法都說不過去。從人道的情感角度講,見難伸手、救死扶傷是每個人身上應有的道德因子,更何況自己是事故的肇事者?從法律層面說,我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條明確規定: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,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;造成人身傷亡的,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。此次車禍中,女司機拒不下車,更遑論主動救人,如此“淡定”令人憤怒。
  相比對生命的冷漠,女司機腦中的成見或許更危險。“我會賠錢”的表態,可把規則與法律記在心上?錢不是萬能的,責任擔當遠比錢要珍貴。然而,“肇事者到現在為止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”,也不知她究竟在等待什麼?  (原標題:燕山快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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